荷兰语(Nederlands)属于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下的西日耳曼语支,是荷兰、比利时、苏里南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官方语言。在荷兰全境和比利时北部的弗兰德斯地区通用。欧洲约有两千四百万人以荷兰语为第一语言。还有曾经被荷兰统治了四个世纪的印度尼西亚也有日常的使用。
另外,由于台湾1624年~1662年曾受荷兰统治,故亦有以荷兰语书写的文献流传至今,成为研究台湾早期历史的珍贵史料,如《热兰遮城日志》。
荷兰语与英语和德语接近,同属西日耳曼语支。荷兰语是由古代低地德语诸方言演变而来,最早的荷兰语文献可追溯到12世纪的弗兰德斯。当代荷兰语是五种方言群体的集合:中西部方言(包括南、北荷兰省,乌德勒支,海尔德兰的大部和西兰的岛屿等地区使用的方言),东北方言(格罗宁根、德伦特、上埃塞尔和海尔德兰东部使用的方言),中南部方言(北博拉班特及其周边的林堡地区,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博拉班特和东弗兰德斯),西南部方言(西弗兰德斯)和东南部方言(荷兰的林堡地区大部和比利时的同名地区)。东北方言通常被称为萨克森方言,东南方言被称为东部低地法兰科方言,其他的三个群体则被称为西部低地法兰科方言。荷兰的弗里斯兰省的语言通常单独列为一种语言:弗里斯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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