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译和意译两种不同的译法,英文是literal translation和free translation,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围绕着这两种译法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1.直译
直译指的是在语言条件许可下,在译文中不仅传达原文的内容,还尽可能完整地保留原文的修辞风格及组句形式,“ A literal translation is
one which follows the words of the original exactly without considering the general
meaning or style of the text”(Chambers,1995)(不考虑文本整体意义或风格而照原文一字不差的字面译法),但我认为literal
translation,并不完全是中国的“直译”,按定义来看它和中国提出的“死译”是更加对应一些的。“死译”是纯粹的字字“忠实原文”,而直译则更温和一些,就像茅盾1922年在“直译与死译”一文中写的:“近来颇有人诟病直译:他们不是说看不懂,就是说看起来很吃力,我们以为直译的东西看起来较为吃力,或者有之,却决不会看不懂,看不懂的译文是死译的文字,不是直译的。”但在看一些文学翻译时即使是直译我们也能大致了解译者的意思,所以说基本一致的“直译”和“死译”的微妙区别就在与多数读者是读起来特别艰涩了,但从一般来讲,反对直译的人所反对的还是看不懂或看起来吃力的译文。
2.意译
意译是指原文的有些内容与形式不宜用汉语直接表达,而是经过解析后以另外的形式表达出来,也就是说更着重于意思的翻译,而不拘泥于表面文字。“A free translation
expresses th sense of the original words without being absolutely exact“(Chambers,1995)
”free translation”实际上是针对“死译”而言的。在中国“直译”是针对“意译”而言的。西方翻译中除了“literal translation”就只有“liberal
translation”(free translation)但是在中国有多种分类:死译,直译,意译,胡译,乱译。这似乎比国外的分类更具有囊括性和针对性。我们现在课堂上老师基本上还是大致的做一下直译和意译的对比研究。
3.直译和意译是不可分割的
在翻译实践中,直译和意译是不可分割的。很多人盲目追求直译,想要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按原文的表面意思来翻译,译文会令人读不懂。什么时候用直译,什么时候用意译,没有什么固定的原则。一般来说,如果原文句型与目的语言的句法规律较接近,词序也一致,本身意思又比较清楚,那么可以多用一些直译。这样就可以较便捷地得到意思准确、文字通顺的译文。直译和意译是相对的概念,在很多情况下,界定不是特别清晰。郑海凌说过“译即易,谓易换言语使相解也。”(郑海凌,2005)我的理解是变通在翻译中是要普遍运用的,绝对的“直译”和“意译”是没有的,没有“变通”的翻译方法只能是“死译”。而我们做翻译时最头疼的问题也许就是怎么样控制这种“变通”,在什么样的范围之内不是“直译”而是“意译”。
功能对等和形式对应是由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Nida)逐渐完善起来的一对术语。功能对等理论是从八十年代传入我国的,奈达从《圣经》翻译提出了功能对等即读者同等反应论。
1.功能对等
作为世界知名的语言学家,奈达在1964年《翻译科学探索》(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on)一文中提出了“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和“形式对应”(Formal equivalence)(Nida,1964), 1969年,在与查尔斯·泰伯合写的《翻译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奈达将“动态对等”换了说法,叫“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Nida,1969)。在1993年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版的Language, Culture and Translating(《语言、文化、翻译》)他又谈到了“效果对等”:“翻译意味着交流,它取决于听译文或看译文的人能了解到些什么。判断译文的优劣不能停留在有否对应的词义、语法结构和修辞手段,重要的是接触译文的人有何种程度的正确理解。所以,谈效果对等最根本的是必须比较接触原文的人怎样理解原文,接触译文的人怎样理解译文。”(Nida,1993)也就是说译语接受者对译语中信息的反应,应与原语接受者对原语中的信息的反应基本相同。简言之,原文读者读原文所取得的心理反应和译文读者读译文的心理反应相似。而译语读者对译作的反应是检验翻译质量的唯一标准。
2.形式对应
奈达对形式对应的定义前后是有差别的,他先是认为这种译法可以在可能的范围内找到最接近原文的对等成分。后来有认为在形式对应的翻译中形式得到了保留,而意义却会丧失或是得到扭曲。所以,奈达眼中的“形式对应”就是“死译”了。正象申丹提出的“形式对等的翻译基本上是以源语为中心的,他以最大限度地显示原文中的形式与内容为目的。它努力再现多种形式因素,包括:(1)语法单位,(2)词的用法上的一致性,(3)源语语境中的意思。再现语法单位这点可以表现为:(a)用名词翻译名词,用动词来翻译动词等等;(b)保留所有短语和句子的完整性(不打乱也不重新调整句法单位);(c)保留所有形式上的标记,例如标点符号、分段符号及诗歌中的缩格等。”(申丹,1997)
功能对等与形式对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判断译文好坏的标准由原来的原作变成了译做读者的心理反应。这种改变是巨大的,因为原作是客观的,原作者的心理反应会带有主观色彩。由于原作和译作读者的多样性,必然就有反应的多样性。所以读者的反应千差万别,我们是以哪一个为标准呢?大体上看,用功能对等原则译出的句子符合译入语行文的习惯,没有翻译腔,一看就懂,但有可能漏掉或歪曲原文的信息。形式对等则要求在语言的形式上译文和原文保持机械的对应。形式对等过于死板,缺少灵活性。我们在翻译中二者必须辩证地结合起来。
通过对翻译中三种标准的再回顾,我发现功能对等与形式对应,直译与意译,异化与归化的讨论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只是各自研究的侧重点不很一样,,它们的争论必将长期存在并丰富发展。在翻译的实践中我们应该辨证的处理这些标准,力争翻译出更优秀的文学作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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